查看原文
其他

雪+雨夹雪!石家庄1地供暖啦!| 应急响应启动!石家庄、邯郸、保定等10市最新通知来了!

点击蓝字关注👉 河北新闻网 2022-05-03
点击蓝字↗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右上角「···」→「设为星标」 ,您将第一时间收到最新推送!请加星标,看河北新闻网上新!


10月的小尾巴

大部天气表现比较平稳


但是

部分地区晴朗的画风要发生点变化

雨雪要现身 



中央气象台预计

明天

西藏东南部、西南地区大部、西北地区东南部、

华南、江南大部、内蒙古中东部

华北北部和东部、东北地区西部和南部

山东大部、台湾岛等地

部分地区有小雨



跟小编一起来看

河北未来三天具体预报

↓↓↓

未来三天,河北部分地区有雨雪出没!

今天夜间,保定、雄安新区、廊坊南部、石家庄、沧州西部、衡水西部阴有零星小雨或零星雨夹雪,其他地区多云间阴。

明天白天,张家口、承德西部、保定西北部阴有零星雨夹雪或零星小雨唐山南部、廊坊南部、沧州、衡水阴有零星小雨,其他地区多云。

明天夜间到30日,保定、廊坊以北地区多云转阴,其中坝上地区小雪,其他地区多云间晴。

30日夜间到31日,北部地区阴有零星雨夹雪或小雨,其中坝上地区小雪,其他地区多云间晴。


白天享深秋暖阳,早晚寒意浓重!


今天虽然云层遮挡

但是,并没有阻挡气温上升的步伐

午后时段,大部的最高气温在19℃附近


明天的气温

继续维持今天这样的态势


到了后天

气温略升

中南大部重回20℃出头

像邯郸,有望达22℃

届时可以沐浴在深秋的暖阳中

感受小温暖


大家也不要被眼前的阳光所“迷惑”

寒冷依旧是“主题”

尤其在早晚时分

寒意彰显

提醒大家外出时要做好防寒保暖措施


各地具体预报




石家庄市行唐县:正式点火供暖

10月27日上午11时,行唐县举行2021-2022年度采暖季供暖点火仪式,二号热源站供热锅炉成功点火,标志着城区集中供热工作正式启动。


应急响应启动!石家庄、邯郸、保定等10市最新通知来了!

石家庄

石家庄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公众防护发布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研判会商,未来几天,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整体偏差,可能出现中度污染过程。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今天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将于10月2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醒广大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低碳出行,提倡大家徒步或骑车外出。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温馨提醒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请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公众应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要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必须外出时,尽量徒步、骑自行车、电车或开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采用低消耗、低损耗的绿色办公、绿色生活方式;办公、装修、加工过程要避免或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防疫药品器材器械生产、卫生防疫防护器具生产的前提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130)要求,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除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外),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暂停执行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化限行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 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改装的大(小)金刚和非法改装的4.2 米高栏货车通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 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喷漆)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电气焊、各种切割等。


市城管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根据湿度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机扫和洒水频次。


市城管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市住建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已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件的除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其他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紧盯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应急响应期间,各地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类管控,绩效分级为A 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市城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市气象部门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与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2021年10月28日起,受弱气压场、高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污染物逐步累积,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邢台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和市大气办《关于应对10月28日-31日污染过程的强化管控措施》的要求,从严落实到位。对未纳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按照停止涉气工序或生产线的措施执行。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相关企业,在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不限产、不停产,保障正常生产。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建成区(含市、县城区)内其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与疫情防控及生活保障相关车辆、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载货车量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四、道路保洁。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城市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


五、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邯郸

紧急通知!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8日至30日白天,我市受高空受脊区控制,地面为弱气压场,风力偏弱,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0月28日1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应急措施


1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钢铁、焦化和铸造用生铁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级别和减排措施执行,其他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结合市大气办《关于实施不利气象条件强化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相关管控要求从严执行。


3 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市政府对施工工地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5 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6 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1年10月28日


保定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冀气领办函〔2021〕96号),预计10月28-30日,我市高空受脊区控制,地面为均压,风力偏弱、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整体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批准,于10月28日14: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在落实10月26日市大气办《关于继续实施不利气象条件强化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基础上,按照本地、本部门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2020年的《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各县(市、区)2021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暂行),严格落实

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矿山、料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 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


(五)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紧盯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定州

“橙色预警”发布!定州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10月28日至31日我市地面为均压场,受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淅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0月2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具体措施安排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焦化、砖瓦窑、日用玻璃行业9家企业按照市大气办《关于应对10月27-31日污染过程的通知》落实减排措施。其它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査、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凃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点击查看河北其他5市最新通知↓↓

启动应急响应!廊坊、沧州最新通知!

启动应急响应!唐山、秦皇岛、衡水最新通知


大家都在看

刚刚,石家庄发布情况通报!| 河北1小区解封!| 官宣!保定、唐山、廊坊、邢台等7市已启动!

推迟!河北省公务员局最新公告!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河北天气、中国天气、石家庄新闻广播、邢台生态环境发布、定州生态环境发布、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邯郸环保、行唐发布等

编辑|秦秋朵


河北新闻网微信视频号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内容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在看”分享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